2010年冬季新兵征集通告
来源: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10-28 点击数: 1220
内容:

忠县拔山镇人民政府

忠县拔山镇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〇年冬季新兵征集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我镇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从10月13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现将征兵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全镇从10月13日开始报名、11月1日上午9点镇目测初检,11月4日—6日到县体检站体检,12月5日启运新兵,12月20日前所有新兵运送至部队。

       二、征集对象。男青年:征集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中专(含职高、技校)院校及高中2010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入伍。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女青年:征集对象调整为参加高考有分数可查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公民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年龄条件。男青年年满18岁至20岁(即1990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以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至23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岁,应届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2岁。

        3、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应征公民必须无精神病家族史、传染病史和生理缺陷。身高,男女青年身高均为162厘米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视力,初中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入伍,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今年继续搞好艾滋病、吸食毒品检测和心理测试工作。

       四、报名应征。应征青年于10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自觉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者直接到镇人武部报名应征。征兵咨询热线:13594425598  (023)54629522。

        应征公民逃避或拒绝征集,经教育不改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重庆市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适龄子女报名应征,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征兵宣传活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圆满完成征兵任务。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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