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山府发﹝2010﹞39号
忠县拔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巾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在镇各单位:
为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力度,切实破解妇女增收致富“瓶颈”,保障妇女发展权利,进一步做好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促进城乡妇女事业发展,根据《忠县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助推巾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工作方案》(忠妇发[201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自愿申请、严格审批、有效担保、有贷有还、到期还本,全额贴息。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
在本镇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
2、自谋职业的城镇复员退役军人;
3、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
4、其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农民工
6、职工在300人以下且吸纳失业人员达到20%以上(与企业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了社会保险)的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
(二)小额担保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失业人员、且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女性在55岁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退休人或或贷款期间将退休人员、大龄下岗职工除外);
2、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有创业能力、经过再就业培训、具体一定劳动技能;
3、属所在村(居)委会的常住户口;
4、合伙经营者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小企业也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
5、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经营以下项目的不得发放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建筑业、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顺民、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从事金额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以及转让土地使用权等。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三、贷款额度及期限:
(一)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1、对一般从事个体经营的借款人,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对创业能力强,创业项目优的借款人,贷款额度可放宽到8万元;
3、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借款人,根据所吸纳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按人均5万元计算,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
小额贷款期限为1年,1年后还清本金可续贷1年,原则上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为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给予100%贴息。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直接向承贷金融机构申请商业性贷款。
四、还贷付息及担保方式
还款方法。一律采用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法,即借款人按季结算,贷款到期日前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小额担何贷款的担何方式可以是保证、抵押。
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条件
(一)保证担保
1、法人担保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企业):
(1)保证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年税后利润在5万元以上;
(2)具有贷款申请金额1.5倍以上的不动产;
(3)贷款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2、自然人保证担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县内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员工个人担保额不超过其年收入的2倍,且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贷款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抵(质)押物为符合贷款行规定且认可的同名字的拥有套房屋产权证、房屋门面等。
五、申贷材料及程序
(一)申贷材料
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抵(质)押物清单或担保合同以及本人有效证件。
(二)申贷程序
1.申请人向拔山镇社保所申请,经初审合格后,报县劳动就业部门;
2.县劳动就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查汇总后,将相关资料送承贷金融机构;
3.承贷金融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不同意贷款的,注明原因并将资料返还劳动就业部门;同意贷款的,即可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4.拔山镇社保所按季度汇总情况后,送镇妇联上报。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妇女小额贷款工作意义深远,各村(居)委、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加强领导,及时部署相关工作。
(二)强化宣传,扎实推进。4-6月,宣传发动。各单位、村(居)委必须强化对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的宣传,认真开展“贷动梦想,助你成功”主题宣传活动,使该项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7-11月,组织实施。各单位、村居委要指定专人负责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积极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每年至少推荐1人(1户)以上申请小额贷款,务求取得实效。12月,考核总结。我镇将把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纳入全年重点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年终对工作出色,效果较好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 小额担保 贷款 巾帼增收 方案
抄送:县妇联。
忠县拔山镇党政办公室 2010年5月14日印发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