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拔山镇森林防火知识宣传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2、从严治火,严厉打击森林火灾案犯。
3、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批准。
4、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消除火灾隐患。
5、提倡文明祭祖,杜绝林内坟主用火、烧纸、烧香、放火炮。
6、学校、父母、监护人要管好学生、小孩和精神病人、无行为能力的人。
7、严禁带火进入林区。
8、严禁在林区边缘烧草、稿杆。
9、严禁学生、小孩进入林区旅游、搞野炊。
10、在林区边缘100米内的田、地烧火堆者,按《森森防火条例》处罚50-500元的罚款,引起森林火灾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拔山镇农业服务中心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