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浪:对“非正常上访”应采取措施
来源: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  2010-2-4 点击数: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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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正常上访”应采取措施  

 

        忠州新闻网2月3日报道 (特邀记者王朝林)“对‘非正常上访’人员一再宽容,势必导致‘非正常上访’愈演愈烈,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2月3日,忠县人大代表、拔山镇政府镇长余浪在审议“两院”报告时建议对“非正常上访”者应采取措施。

        余浪说,虽然大多数信访者能自觉遵守国家《信访条例》等规定进行信访活动,但个别人不愿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往往采取一些过激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影响了其他群众信访活动和国家机关信访工作的正常进行。

        余浪认为,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客观真实,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应再信访。

 

消息来源:忠州新闻网http://www.zzxw.net/zx_content/2010-02/03/content_5206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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