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申请方法和所需材料
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由户主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夫妻一方为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4、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5、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6、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7、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8、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