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拔山委发〔2009〕42号
中共忠县拔山镇委员会
关于袁小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杨柳村、双古村、古塘村党支部,杨柳村、双古村、古塘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袁小波同志 任杨柳村委会主任助理;
张兴政同志 任双古村委会主任助理;
刘爱华同志 任古塘村委会主任助理。
以上同志在村任职两年,两年以后自动免职。若是中共正式党员,到村任职半年后,经考察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任职为村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忠县拔山镇委员会
2009年7月7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报:县委组织部。
忠县拔山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7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