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小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7-10 点击数: 1011
内容:

 

拔山委发〔2009〕42号

 

中共忠县拔山镇委员会

关于袁小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杨柳村、双古村、古塘村党支部,杨柳村、双古村、古塘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决定:

    袁小波同志  任杨柳村委会主任助理;

    张兴政同志  任双古村委会主任助理;

    刘爱华同志  任古塘村委会主任助理。

    以上同志在村任职两年,两年以后自动免职。若是中共正式党员,到村任职半年后,经考察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可任职为村党支部副书记。

    特此通知。

 

中共忠县拔山镇委员会

2009年7月7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报:县委组织部。

忠县拔山镇党政办公室            2009年7月7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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